江蘇省揚州高郵市事業單位2012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員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高郵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A)、(B)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25日至1994年3月29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職位表
(六)生源和戶籍
下列情形之一人員不受本人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或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下同)限制,可報考符合規定條件的職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人員;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3、生源地為高郵市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學歷應屆畢業生;
4、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戶籍在高郵市的);
5、揚州市域(含所轄縣、市、區)聘期內省、市、縣(市、區)選聘的仍在村(社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
報考人員除規定不受本人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應有高郵市戶籍;
(七)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在讀非201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專業水平測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在揚州人事考試網上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2年3月25日09∶00-3月2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2年3月25日09∶00-3月30日16∶00;
繳費時間:
2012年3月25日09∶00-3月31日16∶00。
報名網址:揚州人事考試網(www.yzrsks.com)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高郵市組織、人社部門及招聘單位所屬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報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其《職位表
鑒于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同一,因此,在揚州全市范圍內,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等場合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在報名時間截止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考生應在規定時限內盡早選擇職位進行報名,以便在資格審查未通過時,可及時改報其他職位。
筆試考區安排及其有關要求,詳見考生報名須知。
(3)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職位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報考人數不足職位招聘計劃則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其他學歷要求的職位開考比例為3︰1,報考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有關情況報經揚州市組織和人社部門核準后,及時在高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高郵人事人才網公布。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后,原報該職位的考生可對照條件于4月1日09:00-16:00重新登錄揚州人事考試網改報其他職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于2012年4月16日-17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揚州市百祥路6號),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退還報名費。
(5)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及時繳納報名費用,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3、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在2012年4月11日-4月14日自行登錄揚州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4、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A類職位由高郵市組織和人社部門統一負責;B類職位委托招聘單位所屬主管部門負責。報名期間,市組織、人社部門、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將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各審核部門(單位)根據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職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各審核部門(單位)應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專業水平測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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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筆試
報考《職位表(A)
報考《職位表(B)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2年4月15日。
上午:報考《職位表(A)
報考《職位表(B)
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公共科目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三)面試(專業水平測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專業水平測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高郵市組織和人社部門分別確定《職位表(A)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水平測試)前,對面試(專業水平測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高郵市組織和人社部門負責。
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14-8466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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