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實施2010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共92名。
二、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范圍和對象
1.慈溪生源(高校錄取時為慈溪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
2.具有慈溪戶籍的社會人員(以2010年3月1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部分緊缺崗位面向市外招聘。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需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人員,須在2010年3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3.年齡30周歲以下(1979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部分緊缺崗位可適當放寬。
4.身體健康。
5.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范圍及其他要求(詳見附件)。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報名
時間:3月18日8:00—3月23日17:00。
報考者應登錄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在相關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如實輸入個人信息,根據招聘條件選擇1個崗位報名,不得同時兼報2010年慈溪市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和面向到村(社區)工作高校畢業生招考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在此期間,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3月24日—3月27日。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3月28日8:00—17:00。報名人員登錄慈溪人才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得到報名序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初審者,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考生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資格初審。
4.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1日8:00—4月2日17:00。登錄慈溪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5.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對報名人數較少的崗位,將直接審核報考者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
(3)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部分緊缺崗位可按2倍確定。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其中中小學教師被錄用的,在2010年暑假期間辦理相關手續。
(5)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回避情形的,按規定不能報考。
(6)凡提供虛假信息報考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筆試
時間:4月3日。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為100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分,申論50分。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3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考生應隨時關注慈溪人才網公布的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籍戶口簿,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和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等。港澳、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面試實施3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四)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求實精神和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50%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得分高者優先。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五)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指標,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六)考核
考核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核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因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人事關系委托市人才服務中心代理,并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咨詢電話:0574-63981412、63981415。
網絡咨詢電話:0574-63938203。
監督電話:0574-63980624。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系。
附件:2010年慈溪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慈溪市人事局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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