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隊主要擔負全市滅火救援和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為加強公安消防隊伍建設,經研究,并報市人事局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雇員7名。現據《淮安 市公安消防支隊雇員管理暫行辦法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即為參加面試人選,同崗位體能測試合格人數不足崗位招聘人數1.5倍的,則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2)由消防支隊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須參加體能測試合格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報考人員是在職人員的須在領取面試通知前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4)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公布。 (5)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其中:建筑消防安全審核管理崗位女性不超過1名),由消防支隊統一組織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額的,在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國防部《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2、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隊雇員管理暫行辦法.doc3、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雇員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doc4、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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