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3個崗位各1人。
(一)招聘條件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按適用原則把握。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zmdi2014@163.com,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應聘科研開發崗位者填寫報名表(二),其他填寫報名表(一)】。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合格報名人數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報名人數不到規定比例的,則取消本次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并確定考試有關安排,獲得準考證的報名人員則具有應聘考試(筆試、面試或直接面試)資格。
(二)考試
考試一般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各為100分,并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科研開發崗位只安排面試。
1、筆試。初定于2015年1月中旬在我所(審評中心)舉行。具體時間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范圍: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的相關專業性、技能性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各崗位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崗位認知、專業水平及綜合素質。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最優者(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咨詢電話:0571-87041687(戴老師)、87047039(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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