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3個崗位共5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應聘人員報名時已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留學人員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和年限。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材料,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0日16:00。
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 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9月30日-10月11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2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探測”崗位不設最低開考比例,應聘人員只報名,不必繳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上網( 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除招聘條件對學位學歷要求為博士研究生以外的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均按50%計入總成績。“探測”崗位不安排筆試,只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14年10月25日(半天),杭州市內。
科目:《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1月8日前后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應提供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節。入圍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取消應聘資格。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評價應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河海測繪院(http://www.hhch.org.cn,公開招聘);
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網 (http://www.zihe.org,通知公告或誠聘英才/公開招考);
3、浙江省水利廳網(http://www.zjwater. gov.cn,業務專題/人事人才專題/公開招聘專欄);
4、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其中,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包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面試結果等)在招聘單位和浙江水利河口研究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水利廳:0571-87815098(駐廳監察室),0571-87826626(人事教育處);
2.省人力社保廳:0571-8705670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6583305,聯系人: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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