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時間從2014年7月31日至8月6日止,共7天。
2.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簽署本人真實姓名。
3.反映問題要求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www.sdsgwy.com。
4.公示聯系科室和受理電話: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組織科(5129466); 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512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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