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與履行招考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三)具備教師資格(除體育、職高專業課崗位外)。報考語文學科的須具備二甲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學科的須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四)泰順常住戶籍(戶籍截止日期為2014年7月10日)或者泰順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順常住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全民事業單位正式職工;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定與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考崗位及要求
(一)招考崗位:2014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64名
(二)崗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職高專業課崗位可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中學須具有高學段教師資格或對應學段教師資格,選報的崗位根據專業對口或相關的原則,以教師資格證專業為準;物理、化學、生物、科學等專業可報考科學崗位,政治、歷史、社會、人文教育、地理等專業可報考初中歷史與社會崗位;特殊教育崗位須具有幼兒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必須具備學前教育教師資格。
招考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經報名、審核、考試、考察等程序,擇優錄用。
(一)報名程序
1.時間:2014年7月10日至1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點:縣實驗小學(廣場路25號),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67594635。
3.辦法:先填寫《2014年泰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基本信息登記表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報到證,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復印件;應屆生未取得以上有關證書的,要提供學校證明(需寫明生源地、專業、學歷、是否師范類、教師資格類別及學科等),7月18日前必須將相關證書送交縣教育局人事科;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委托他人報名須提供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費: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縣人事、教育部門根據選報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差額要求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核減情況在“泰順教育網(www.tsedu.com.cn)”上及時公告。按規定核減招考計劃或不開考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其它符合要求的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先筆試后面試的辦法進行,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構成(幼兒園崗位(師范類)、特殊教育崗位只采取面試差額考錄一環節,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及以上,否則不予錄用)。
1.筆試(100分制):
(1)筆試科目:按招考崗位開設筆試科目。
(2)筆試的形式為閉卷筆試。
(3)筆試內容分兩部分:
①教育專業理論知識(20分):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知識。
②學科專業理論知識(80分):
報考職高專業課崗位考高等院校對口專業教材專業基礎理論知識;
報考高中、初中(歷史與社會、科學崗位除外)、小學崗位(科學崗位除外)、幼兒園崗位,考高等師范院校對口專業教材專業基礎理論知識;
報考科學崗位的考普通高中理科綜合(理化生知識);
報考初中歷史與社會崗位的考普通高中文科綜合(政史地知識)。
2.面試(100分制):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確定參加面試對象:招考計劃3名及以下的,按招考計劃差額1名的辦法確定;招考計劃4名及以上的,按招考計劃差額2名的辦法確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
報考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幼兒園崗位面試形式為技能測試,主要考查報考對象的專業技能水平;報考其它崗位采用試講的形式,準備90分鐘,試講15分鐘。試講內容為報考崗位的教材內容。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筆試與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聘用辦法
1.考察: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情況,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考核;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進行上課以高分者為考察對象。
報考體育、職高專業課崗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要組織體檢。根據總成績按招考指標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
考察采取調閱查看學生檔案、到有關單位(學校)了解情況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考察不合格造成名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2.聘用與選崗:根據考察情況和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泰順教育網(www.tsedu.com.cn)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依據高分優先的原則,組織聘用對象按順序進行現場選崗(面試前公布擬招聘學校崗位),若有自愿放棄者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補錄。
其他說明
1.畢業生不按規定時間報名、不按時提交材料、不參加考試或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論處。
2.報考對象提供虛假證明,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學歷、教師資格國家不承認的,取消錄用資格。在考試中發現作弊的,取消當年錄用資格和下年度教師招聘資格。因此取消錄用資格和錄用對象自動放棄就業,造成崗位錄用指標缺額,按成績予以遞補http://www.sdsgwy.com/。
3.錄用對象自接到介紹信之日起三天內到學校報到,遲到一周者批評教育,超過一個月者,取消錄用資格(指標空缺不遞補)。
4.擬聘用人員如有與原單位簽定聘用合同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2014泰順縣招聘教師考試及面試
2014浙江泰順縣招聘教師64人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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