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范圍
1、安嶺鄉中心學校選調范圍為全縣除安嶺鄉中心學校和溪港鄉中心學校以外的在編在崗初中教師,任教學科不限。
2、溪港鄉中心學校選調范圍為全縣除安嶺鄉中心學校和溪港鄉中心學校以外的在編在崗小學教師,任教學科不限。
選調程序
1、公開報名。符合選調條件的報名對象須填寫《公開選調安嶺鄉中心學校教師登記表
2、確定人選。縣教育局根據報名對象的工作業績和任教經歷等因素,擇優確定考察對象,經考察無異議的,正式確定選調人選http://www.sdsgwy.com/。
工作要求
各校要充分認識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動員廣大教師參與公開選調,決不能以任何理由打消教師參與選調的積極性。同時,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現任副校長到安嶺、溪港兩所學校任教的可參照執行。被選調的副校長擔任選調學校副校長的同時兼任現任學校副校長,工作滿兩年后允許回原學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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