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的范圍對象
符合選調條件的寧波大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生系統事業人員)。
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須符合上述選調范圍對象和我市明確的干部調配條件、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須從事地質礦產管理相關工作滿2年;
(二)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地質學、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采礦工程、礦物資源工程、礦產普查與勘探、礦業工程、地質礦產勘查專業畢業;
(四)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選調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時間:2014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地點:市國土局組織人事科(礦產管理處2樓205辦公室)
辦法:報名者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歷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以及選調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填寫《余姚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
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人數不足2人,將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計劃。
(二)考試
面試: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崗位適應程度等方面的測評。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選調崗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入圍考察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須在成績公布7天內向選調單位提供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為放棄考察資格。因無法提供書面證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應在考察3天前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明。考察內容主要為德才表現、選調資格條件以及身體狀況等。如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本次選調,如無合適人選,允許選調崗位空缺。
(四)調動
根據考察結果,經局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調人選。經公示5天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報上級有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選調要求的,取消選調資格,并不再遞補。
余姚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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