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4年度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任人員申報工作的通知
申報對象
現聘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的人員符合《申報條件控制標準
申報條件
申報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的擬聘人員,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擬聘人員所提供的業績成果,一般應在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期間獲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6月。
申報程序
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人員的產生,采取由主管部門組織事業單位競聘,市人力社保部門審核推薦的方式進行。各主管部門必須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材料報送
各部門推薦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人員,須報送下列材料:
(一)推薦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人員公函;
(二)《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人員推薦情況一覽表
(三)《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人員申報表
(四)申報表中所需相關證明材料1份,須與申報表分開獨立裝訂成冊。
請各主管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規定的程序,嚴格推薦條件,嚴把推薦質量,將經審核的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人員材料,于2014年5月30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趙昌貴 85323637
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申報條件控制標準(試行)
一、現聘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競聘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二、現聘專業技術三級崗位,且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0年、符合下列任意一類條件之一者;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符合下列兩類條件各一者,可申請競聘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三、現聘專業技術三級崗位,且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5年、符合下列任意一類條件之一者;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0年、符合下列兩類條件各一者,可申請競聘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四、長期在教學、醫療、工程技術和推廣等行業專業技術一線工作仍在崗,且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8年者,可申請競聘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備注:上述學術技術成就或影響一般應在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期間獲得。
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浙人社發〔2012〕90號
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單位:
現將《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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