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人數
本次選調人數為2名。
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事業身份工作人員。
選調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國際金融、金融管理與實務、金融與證券、金融學、金融工程、金融數學、金融保險、資產評估與管理、證券投資與管理、投資與理財、產權交易與實務、農村合作金融、證券與期貨、經濟與金融、投資學。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可不受專業限制。
(二)年齡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可放寬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是具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事業身份,且所在單位無服務年限要求的,可以報考。如所在單位有服務年限要求,須滿服務年限后才可報考。
選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報名時間:2014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市機關行政中心1號樓5樓1516辦公室),聯系電話:87101080。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方式,個人自薦需經所在單位同意。報名需帶材料:《公開選調事業身份工作人員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由市政府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統一發出領取準考證通知。報名人數不足 選調計劃數3倍的,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三)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獨立完成,試卷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文字組織能力和綜合知識水平。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劃定最低分數線。按照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崗位適應程度。
(五)組織考察。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得分。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決定。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選調人選。被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有關要求
(一)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違反公開選調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同時,在整個選調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自覺接受紀檢、組織、人事部門及考試對象的監督。
(二)筆試、面試、考察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