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基本條件(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等資格條件;(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招聘學校、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注:執業資格、職稱以及英語、技能、普通話、裁判等級證書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憑學生證或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和就業推薦表,且須于2014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考時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且須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程課為準。報考人員中已具有事業身份或民辦學校在職教師身份人員需要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中有2014年應屆畢業生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或屬于委托培養性質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同樣需要提供所在單位或委培單位同意其參加考試的證明。招聘辦法和步驟(一)報名與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2014年3月27日至28日兩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2、報名地點:寧波四明中學(寧波中山東路1001號),相關招聘學校咨詢聯系電話、聯系人詳見附件1。3、報名辦法:先從寧波教科網(http://www.nbedu.net.cn)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崗位條件及個人情況攜帶相關材料(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需要攜帶學生證或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和就業推薦表,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考時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英語等級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裁判等級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學校出具的任教經歷或主輔修課程或帶隊參賽證明、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具有事業身份或民辦學校在職教師身份人員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到寧波四明中學(寧波中山東路1001號)各招聘學校設的報名點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5、針對往年報考情況,經市教育局同意,認定經貿學校的藥學、物聯網、音樂教師崗位,第二技師學院的建筑教師崗位(2名)、校醫崗位,職教中心的軌道教師崗位(2名)、汽修實訓教師崗位,甬江職高的形象設計教師崗位,外事學校的女聲樂課、女播音主持、古典舞教師崗位,等共計11個(招聘13名)專任教師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本招聘公告將同期在中國教育人才招聘網(http://www.edurc.cn/)上發布。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4月3日以后在寧波教科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考試時間及準考證下載時間等其他相關事項。
(二)考試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緊缺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其他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面試包括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綜合職業能力測試。(1)、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公共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時,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時,以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教育人事網(http://rsc.nbedu.net.cn)公布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2)、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音、體、美學科及其他專業課在面試中增加實際操作(或專業技能)等綜合職業能力測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采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的,其中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80%、面試占20%;面試采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綜合職業能力測試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50%、綜合職業能力測試占30%、面試占20%。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及格(或總成績)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放棄面試空缺的入圍名額不遞補。(3)、成績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相關學校網站上公布。其他事項(一)被錄用人員須與學校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二)被錄用人員應在被錄用起規定的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被錄用人員凡屬2014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的,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開招聘被錄用人員,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到期未取得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三)聯系電話:89183384(寧波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人:符老師。寧波教育人事網網址:(http://rsc.nbedu.net.cnhttp://www.sdsgwy.com/ )浙江省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4年第二批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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