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也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旅游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是為了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放、靈活的特點和優勢,培養旅游管理高層次專門人才而設置的。
二、學歷層次和規格
本專業為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培養規格在總體上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相應專業本科水平一致。同時,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的特點,注重考核應考者對本專業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運用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本專業共設置13門基本課程,總學分為67學分。各門課程考試采用百分制計分,60分為及格。凡單科考試合格者,取得該課程學分,并發給單科合格證書。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中規定的全部課程的合格成績,并通過相應課程的實踐性環節考核,累計達到規定的學分,畢業論文答辯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旅游管理專業本科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有關規定者,可向具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申請學士學位。
本專業主考學校為廣西師范大學。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能在旅游系統及有關部門獨立從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層次專門人才。
本專業要求應考者系統掌握旅游管理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管理與實踐能力,能獨立分析和解決有關實際問題。
四、課程設置
說明:
1、旅游管理、飯店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其他專業專科及本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上頁表中所列的5門加考課程(符合免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考)。
2、應考者在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后,必須撰寫畢業論文。論文題目一般由主考學校確定;應考者也可結合工作實踐自選,但必須經指導教師同意。畢業論文完成后由主考學校組織評閱和答辯。
3、各門課程的考試月份僅供參考,以自治區自考辦公布的當次考試計劃為準。實踐性環節的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大綱和教材
本專業各門課程均由全國考委制定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組織編寫自學教材和統一命題考試,有關教材由廣西博文圖書有限責任公司統一征訂供應。
南寧市招生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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