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崗位和范圍
綜合、辦案崗位3名,在從事過綜合文字、辦案、執法工作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中選調。
二、選調對象的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熱愛紀檢監察工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4)符合公務員轉任有關規定;
(5)符合《公務員法
(6)身體健康。
三、選調辦法及程序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截至時間為12月25日。報考者須如實填寫《甌海區機關效能監察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2、資格審查:根據選調對象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通過者準予參加筆試。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比例應為3:1以上,若達不到比例的,則取消或相應減少崗位選調人數。
3、筆試:筆試重點測試報考者運用理論以及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筆試科目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根據參加筆試人員的數量和成績,按選調崗位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遇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側重于對應試者綜合素質和實際業務能力的測試,面試科目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在面試前2天征得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和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方可參加面試。
聯系電話:88529872、7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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