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僅有一名“上屆學生”,本科2002年3個專業加起來一共才9名學生,同在一間10多平方米的教室里上課,法律專業全班僅有1名學生……日前,有報料電話向記者透露了這家自稱是“廣州較大型學校之一”的天河某自考大學的現狀。就是這個學校,開學一個月,就有本科、專科共16名學生聯名請來律師向其提出退學、退學費的要求,并且準備狀告該校……
●學生:貨不對板我們被騙
據該校學生反映,他們報名時被學校的假象和假信息蒙騙了:一、學校報名點設在暨南大學校內,因此誤以為它是附屬暨大的;二、招生簡章稱,“本校師資力量強,教學質量高,信譽好。各期考試成績名列廣州市前茅”,結果入校后發現不是如此;三、以為上課地點會在暨大,師大內,但也不是;四、當初報名是詢問所報專業招生情況時,答復是“名額快滿了,欲報從速。”,開學時有一個班才一名學生。
據學生們說,入校上課時他們才發現這所學校的真實情況是這樣的:一、這所學校除了報名點外,教室和宿舍都不在暨南大學內;二、給本科班上課的老師,有一位是在讀研究生;三、發現在住宿學生中,全校僅有一名“上屆學生”;四、本科班教室設在大學校外,且只有十來平方米大;五、本科2002年3個專業加起來一共才9名學生,而在專科中出現更奇怪的情況,法律專業全班僅有1名學生;六、學校只開公共課;七、學生宿舍在校外,安全系數低,設備簡陋,但收費卻不低,每年住宿費達2000元,而《廣州市社會力量辦學住宿費基本標準》中“一級學生公寓”的最高年收費標準才1800元。
據了解,該校16名學生在上課的第一天就向校方提出退學、退學費的要求。校方回應:一分錢不退。除了這16名要求退學的學生外,該校仍有20位左右的學生在讀,其中不少學生也想退學。
據了解,這些學生大多數都交了一年的學費和住宿費約6900元。一位同學說,自從決定要退學以后,每天吃飯想,睡覺想,就是想著怎么把學費要回來。有的同學至今沒敢把事情告訴家長,悄悄和同伴跑了許多單位打聽情況,有派出所、自考辦、消委會、省教育廳等。他們中不少人到該校辦公室去理論,可是校方態度強硬,負責人指著“招生簡章”說:“上面寫明了報名后所交費用一律不退。”
●學校:事出有因學費不退
共同的遭遇使學生們自發組織起來,決定嘗試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上周四,他們和廣東南粵律師事務所的李小紅律師一起第一次正式和該校交涉,記者隨同前往。
在該校報名點內,記者只看到4張辦公桌,全校職員到齊一共5名,墻上沒有掛任何證照。在再三要求下,當天,該校只能出示一張辦學許可證,證號是粵教證字120035,發于2001年,2002年的年審據說仍在辦理中。而這張辦學許可證所屬的學校名稱是“廣州××金融培訓學校”而并非在“招生簡章”上看到的“廣州××金融自考學校”。一名自稱是學校副主任的男士在與李律師交涉過程中表示:學生有權力打官司,但學費堅決不退。
這位“副主任”認為:一、該校教學質量不敢說好,但盡量做到好;住宿條件不是很好,但也不是很差。二、老師中有在讀研究生,在招生簡章已注明“高薪聘請……大學教授、碩士生、副教授……”。三、上課地點在招生簡章也寫明暨大、師大、本校教室,三個地點中的一個,在校外的教室是“本校教室”,所以沒有超出范圍。四、有的專業雖然只有一個學生,但上公共課還是和20多位同學一起上的。五、相關辦學證照是有的,只是在年審中。六、報名時沒帶學生實地看校舍宿舍是因為學校人手不夠。最后,他強調他所說的一切不代表校方,僅僅是以朋友
●當事律師:希望行政干預
李律師說:“從學校硬件和學生反映的情況,再對照《廣東省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這所學校是不具備辦‘自考輔導學校’條件的。至于他們是否擁有相關合法的辦學,收費等許可證的情況我們正在調查。學生希望盡快拿回學費,如果能通過和該校協商,或者通過有部門的行政干預解決問題是最好的,但我們保留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的權力。”
據了解,該校的確有在省教育廳注冊的記錄。省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一位科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省教育廳有關部門在接到學生送來的關于對該校的投訴資料后,非常重視,有關專家已于10月23 日到該校調查了解此事,至于調查結果如何,他拒絕透露。
幾大教訓:
談到進入該校的過程,學生們表示當初他們擇校太魯莽了。他們根據自己的經歷總結出這樣幾點教訓:一、在報名時應先查看該校是否具備辦學許可證;二、在交費前,要實地了解教室及宿舍的情況;三、向在讀學生了解學校的教學情況,如果可能先旁聽一兩節課最好;四、如果招生簡章上有“學費一經交納恕不退款”的說明,就要格外小心,不要一次性交納兩年或三年的學費;五、就讀后發現問題,一定要團結其他同學,收集證據,依靠政府部門,據理力爭,不輕言放棄。 身份與記者聊聊。當記者問誰能代表校方接受采訪時,在座另外4位老師沉默不語。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