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臨海市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法制監督崗位工作人員1名,臨海市行政調解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行政調解工作人員1名。
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法學或者法律專業,取得法學或者法律碩士學位,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28日后出生)。
3.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能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工作崗位所需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報考人員有《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
招聘程序
(一)報名
各崗位實報人數應達到擬招考人數的3倍及以上,未達比例的取消本崗位的招聘計劃。
1、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報名者將報名材料掃描件和《臨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現場報名:請帶相關證件資料到市法制辦(市府大院3號樓)3228室現場報名(www.sdsgwy.com)。
報名者應提供的相關報名材料有:《臨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日下午5:00。
(二)資格審查和考試
1、資格審查。
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市法制辦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資格審查截止到2013年11月5日下午5:00。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列入考試對象,并發給考試通知書。本職位招考計劃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需達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開考,不足1:3的則取消本職位招考。
2、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考試通知書、相關證書原件參加考試。考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考試。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
咨詢電話:0576-85131653;8522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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