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昨(1.21)天,記者從廣東省物價局了解到,為了防止某些地區或部門、學校借招生、考試之機,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有關收費標準,近日,省物價局專門對研究生和自學考試收費的費用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針對研究生考試有在職和在校的區別,因此廣東省規定除了國家批準的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會同各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和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實施在職人員攻讀專業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可以按國家規定收取每人每科100元的報名考試費外,其他所有研究生入學考試,都嚴格按照省政府的標準執行,每人每科20元,各收費單位都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是加收任何費用。
對于自學考試,記者了解到此項收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更要嚴格按照省政府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不得越權批準或是擅自加收其他任何費用。考生通過上網、電話或登記等形式查分、查卷也不得收費。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任何單位辦理考、畢業證件等,不得要求考生到指定的照相點照相并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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