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1)象山縣范圍內在編在冊的事業人員(教育、衛生系統事業人員除外);(2)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4)漢語言文學專業。
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象山縣廣電大廈903室(丹西街道象山港路536號)(www.sdsgwy.com)。聯系電話:0574-65715141。
4、報名要求:報名者在象山人才網下載《象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5、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須真實有效。凡信息不實的,取消資格。
選調程序和辦法
1、考試。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氣質儀表等內容。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考察。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3、選調。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對象,無合適人選的,作空缺處理。擬選調人員名單在象山人才網公示3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咨詢電話:6579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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