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34家事業單位推出崗位42個,計劃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1名。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6∶0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寧市海州東路54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號樓一樓大廳);(www.sdsgwy.com)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身體健康;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條件(各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詳見附件),
3.年齡18至35周歲(1977年9月24日至1995年9月24日期間出生)。
4.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二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二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5.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對象為:海寧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3年9月24日。
在編在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應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3年9月24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招聘錄用程序
(一)初審:
應聘人員憑本人戶口薄(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畢業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如: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二張,并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情況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二)復審:
初審合格的應聘者,持所有資料及招聘單位初審意見到招聘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
(三)繳費
時間:2013年9月27日12時—9月30日17時。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可通過工商銀行網銀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繳費詳細流程請查看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首頁——考試信息——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考務費網上繳費(置頂處),如遇到問題,請咨詢0573-89232899。
報考海寧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需繳納速錄技能測試費用40元/人,速錄測試合格人員繳納考試費用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辦法進行,滿分均為100分。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職位在筆試前需進行速錄技能測試,內容為文字錄入,總分為100分,采用亞偉速錄機或計算機鍵盤錄入的方法,輸入法在規定項目內自選,采用聽打方式進行,測試時間為10分鐘,文字錄入速度要求每分鐘110字以上,準確率達到75%以上為合格,準確率即為文字錄入成績。合格者進入筆試,當招聘職位需求數與合格人數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職位本次招聘。速錄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兩門筆試科目分之和(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職位筆試成績=筆試科目分÷2×40%+文字錄入成績×60%)。
筆試時間:
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其中《綜合基礎知識
2.面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
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職位以文字錄入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 對有戶籍要求的職位,截止到2013年9月24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3.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9月24日報名時提供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4. 報考人員一律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6.截至2013年9月24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8.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9232899。
9.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等均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嘉興海寧市事業單位2013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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