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其中:水環境監管、水環境技術指導專技崗位人員各1名。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報考水環境監管專技崗位人員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環境科學、環境法與政策、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環境評估與管理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浙江戶籍,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報考水環境技術指導專技崗位人員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農田水利工程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
(2)浙江戶籍,40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zhrss.gov.cn,www.sdsgwy.com“專題專欄/事業單位招考或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專欄”);
2、臺州市水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站(www.tzsshj.com,“公告通知”欄)。其中臺州市水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站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網站。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與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節假日除外),報考人員采取現場方式報名。
2、報名應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寫完整的報名表、本人戶口簿、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我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9月24日在臺州市水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站上公布。各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人數不得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三)考試
1、考試采用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
2、面試形式和標準按照招聘崗位性質和要求確定,一般采用現場答題的方式進行,并由面試考官量化打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臺州市水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站上公布。
(四)確定入圍人員
全部考試結束后,根據上述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同時在臺州市水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站公布考試結果。
聯系方式
地 址:臺州市椒江區市府大道289號耀達大廈10樓D座
郵 編:318000
電 話:0576-88207606; 傳真: 0576-88207606
聯系人:鄭 霞
臺州市水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88206952
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電話:8851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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