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基本條件(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注:學歷(學位)、職稱取得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留學歸國人員應聘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名稱相似的以所學課程為準。招聘辦法和步驟(一)報名與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2、報名辦法:報名者登陸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zjnb.lss.gov.cn)、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http://www.nbeic.gov.cn)、(www.sdsgwy.com)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www.nbrc.com.cn)下載并填好報名表,同時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復印件及報名表發送郵件至nbisc0574@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崗位+姓名”。3、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10月08日—2013年10月10日,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組織人事處負責,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辦公室協助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初審未通過者由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辦公室向其說明理由。4、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4日,報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查詢初審結果。5、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6、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由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人事干部電話通知,告知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二)面試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1、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2、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由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3、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情況下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上公布。招聘咨詢電話:0574-87913358許老師0574-87911586馬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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