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基本條件(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和學歷、范圍及資格條件
備注:英語等級證書取得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港澳、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名稱為依據。招聘辦法和步驟(一)報名1、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用在“寧波市第十五屆高層次人才引進洽談會”的高學歷人才開放式洽談會上現場設攤報名形式。報名時間:2013年9月14日9:00-14:00。報名地點:寧波國際會展中心7號、8號館一樓,具體展位見高洽會參展單位名錄。報名辦法:應聘人員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1),在高洽會中現場將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憑學生證)、獲獎證書(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等材料現場遞交至招聘單位。2、資格初審:2013年9月16日-2013年9月18日。招錄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并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環保網站(http://www.nbepb.gov.cn/)(http://www.sdsgwy.com)上公布。3、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二)考試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或筆試加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1、筆試資格初審后,當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正好為3:1時,取消筆試環節,資格復審通過者直接進入面試程序。當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超過3:1時,增加筆試程序,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參加筆試,并領取《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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