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計劃
2013年全市計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
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團結協作;愿意履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依法行政,廉潔奉公;身體健康;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錄用人員未滿二年的;
(4)在現單位工作未滿二年的;
(5)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二)具體的職位資格條件: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是江山市在編在職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市公務員也可報考事業單位選調崗位,但錄用后,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具體選調條件詳見附件一。
(三)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 年9月4日。
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 (江山市區鹿溪北路238號)(www.sdsgwy.com)。
3、報名時需帶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張。繳納考務費每人每門40元。4、報名方式為組織推薦、個人自薦兩種。組織推薦的人選由各鄉鎮(街道)黨委、市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匯總填表后統一上報,上報截止時間為9月4日;個人自薦的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直接到現場報名。報名者需填寫《2013年江山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5、選調計劃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須達到1:3開考比例才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
(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主管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資格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9月21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實際選調職位數,從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面試成績)÷2。按照實際選調職位數,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黨委(黨組)共同組織考察。
2013年江山市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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