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和條件:(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二)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戶籍及其它要求的高等院校畢業生(詳見附件1);(三)身體健康;(四)其他事項。1、2013年1月1日前畢業的考生以2013年7月1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2013年1月1日后畢業的考生以原戶籍所在地為準。2、在2013年7月1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等考試并已經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不能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港澳、國外留學歸來的畢業生,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http://www.cscse.edu.cn)境外學歷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的考生以第二學歷專業報考的,其第二學歷須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電子注冊,可以查驗。3、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13年瑞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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