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學位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3年7月5日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請在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郵寄至我院黨政辦公室(地址:寧波市江東區寧穿路6號橋,郵編:315040,聯系電話:0574-87930885)。
3、報名方法:先從寧波市人社局網站或寧農科院網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應屆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工作經歷的提供勞動合同或企(事)業養老交費憑據、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或發送電子郵件至jnbnky@163.com。www.sdsgwy.com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寧波市農科院將分別對現場和郵件報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和初審,向審查和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和初審。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者當場給予準考證;郵件報名通過初審應聘人員面試前須參加資格復審。
5、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6、通過資格審查和初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將由我院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面試的時間、地點。(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凡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報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勞動合同或企(事)業養老交費憑據、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者給予準考證。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第一名有2人及以上面試成績相同的,將組織加試。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農科院網站上公布,并由黨政辦通知參加體檢、考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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