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為臨安市農村衛生事業服務,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的具有臨安市戶籍的理科學生。
招生(招聘)程序
1、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三批提前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于第三批提前時間段,按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通過網上填報志愿。
2、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臨安市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臨安市衛生局。
3、臨安市衛生局、臨安市人力社保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按事業單位招聘要求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全市范圍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臨安市衛生局商臨安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4、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投檔工作開始前,將臨安市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將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臨安市衛生局、臨安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承辦院校及學習費用
1、承辦院校: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層次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費用由市財政按標準承擔,具體依據按簽訂協議執行(www.sdsgwy.com)。
咨詢電話:0571—637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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