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3年招聘136名教師
招聘專業教師和工作人員136名。
招聘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具有高尚的師德修養。愛崗敬業,有良好的專業基本功、奉獻精神、創新意識和合作協調能力。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和基本素養。
3.身體、心理健康。
(二)面向師范類畢業生招聘條件
具備與專業對應的教師資格、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
1.全市未初次就業的2013屆溫州籍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碩士研究生。
2.2013屆溫州市外生源、在溫高校就讀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已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碩士研究生。
3.具有鹿城戶籍(要求遷入時間不少于3年)近三屆(即2010、2011、2012屆)尚未初次就業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已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碩士研究生。
4.2012、2013屆尚未初次就業的溫州籍特殊教育和學前教育專業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限報考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
招聘單位、崗位要求
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2013年6月9日—6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溫州市教育局機關第四會議室(溫州市龍方路市第二十一中學內)。
現場受理,并進行資格初查,不接受函件報名,逾期不再受理。(二)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2013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就業報到證、技能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有經歷要求的必須提供經歷證明材料。
3. 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空白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高校出具的師范類學籍證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4.已在編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
(三)資格審查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按《2013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各崗位的最低開考比例為1:3。同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3:1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溫州教育網公布。
考錄程序及辦法
(一)統一筆試
1.筆試時間:6月2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分學科專業進行。請初審合格者于6月21日(周五)8:30—17:30到市教育局機關第四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滿分100分。其中教師崗位的本專業知識占80%,教育學、心理學占20%;非教師崗位的以專業知識100%計算;報考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的統一進行以“特殊教育學”為主要內容的筆試。
3.按各崗位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確定參加下一輪考核對象(如同分,同時進入考核),并在溫州教育網公布。
筆試成績按30%計入考核總分。
(二)面試
面試采取分專業考評的形式進行。
1.教師崗位分上課、專業面試(或專業技能考核),權重分別為40%、30%;非教師崗位分專業面試、專業技能考核,權重分別為30%、40%。具體考核方案、時間地點另行公布。2.根據筆試、面試成績,按崗位數1:1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人員。面向社會其他人員的筆試、面試總分設最低控制線為70分,即低于7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環節;面向師范類畢業生的不設最低控制線。
3.資格復查未通過或未按時參加的,或放棄的,根據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其他
(一)應屆畢業生截至2013年7月15日未領到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或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將取消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者如系留學回國人員,必須保證在公示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溫州教育網址:www.wzer.nethttp://www.sdsgwy.com/;咨詢電話:溫州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501室,0577—8863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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