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小學、幼兒園2013年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招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6名。其中,東錢湖各小學共招聘6名分別為數學3名、語文2名、體育1名。中心幼兒園招聘幼兒教師10名。
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共性條件
1、寧波大市內生源或戶籍(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下同)及現戶籍在寧波大市(不含在寧波高校就學落戶的,下同)的2012屆和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除符合報考幼兒園教師其他條件第3條人員外。
2、招考教師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其中研究生學歷的,還須取得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證書、學位認證書(認證書取得時間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3、師范類省級優秀畢業生、浙江師范大學5%學子英才師范類畢業生、部屬師范院校的師范類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不限生源、戶籍。
4、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誠信廉潔,具有創新精神和奉獻精神,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5、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有一定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6、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參照教師資格體檢標準)。
7、戶籍以報名工作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報考小學教師的其他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2、體育大學、體育學院(專指獨立設置的普通高等體育院校)報考體育職位的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不限生源、戶籍,且不作師范類要求。
3、職位均應按已經明確的專業要求報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報考專業相近職位);未明確的專業原則上不能報考,如確實相似或相近,由區社管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
(三)報考幼兒園教師的其他條件(符合其中條件之一即可)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學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限專業;
3、寧波大市戶籍且在東錢湖管轄的幼兒園任教3年以上的在職非事業編制教師,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但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中專(含職業中專)學前教育專業,年齡要求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學歷且具有幼教一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第一學歷不作要求,且年齡可放寬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4月11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2、報名地點:鎮教輔室
聯系方式:徐老師、許老師、楊老師88327111、88327205、88327203
3、報名要求:報考者需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生提供畢業證書、認證書或相關證明)。2013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攜帶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生證、生源證明(高校入學前戶口簿)或現戶口簿(復印件是有地址的首頁及本人頁)(戶籍證明)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有普通話、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或其他榮譽證書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職位。
報名結束后,統計各職位報名人數。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報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職位報考條件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具體由教育部門通知考生本人。
如出現招聘指標核減、取消等情況,將及時予以公布。
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筆試形式為閉卷,百分制。筆試時間:4月28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公布,考生可以登陸東錢湖門戶網查詢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標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天內,在東錢湖門戶網站公布。
面試
小學教師的面試采取說課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及規則另行通知。其中小學體育、幼兒園教師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未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幼兒園教師技能測試由彈琴、唱歌、跳舞、繪畫等四部分組成,各25分。技能測試由區社管局、人社局和東錢湖鎮政府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技能測試職位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30%及技能測試成績的30%合成總成績。
招聘職位及報考專業要求
備注:職位原則上按上述專業要求報考,如專業確實相近或相似由區社管局會同區人社局確定;研究生的專業按上述專業相近原則確定,具體由區社管局會同區人社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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