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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龍灣區2013年衛生醫療機構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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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龍灣區2013年衛生醫療機構招考信息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

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應聘條件要求,詳見《龍灣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崗位表

(一)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為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共7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所有招聘單位均為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全區7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5個崗位共招聘43名工作人員,14個專業技術崗位。

(三)招聘對象范圍

1、招聘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同期留學歸國人員);

(2)具有浙江省各地常住戶口的各類高校歷年畢業生;

(3)在本區各類企事業單位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

上述應屆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應于2013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或國(境)外學歷認證書;憑非全日制教育學歷應聘的其他人員,應于報名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

鑒于本次招聘的人員需要在2013年8月底前到崗,龍灣區各醫療機構均不支持目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在此期間提前解除與單位的聘用合同,因此此類人員不視為適合的招聘對象。

2、本次招聘的體檢和考核工作將參照浙江省現行公務員考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因此,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一般應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醫學類專業畢業。

部分崗位根據招聘單位實際需要適當放寬年齡條件,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學歷條件要求放寬到中專,并接受少量非醫學類適用專業。各單位、崗位具體報考條件要求以《招聘崗位表

(五)招聘條件補充說明

1、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進行認定,以適合崗位工作需要為原則,適當從寬把握,不強調專業名稱字面一致。

2、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及養老保險繳納記錄證明為準,時間計算到2013年4月底。如兩者時間不一致,以養老保險繳納記錄為準。其中,基層醫療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經歷。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均在浙江省衛生廳門戶網站上進行。網址為:http://www.zjwst.gov.cn。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3月17日8:30~22日17:00。應聘人員登陸省衛生廳網站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鑒于全省各地同期集中招聘,使用同一網上平臺報名,并參加由省里統一命題的筆試,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其中一個崗位。

報名期間,報名系統每天17:00公布一次實時報名人數情況。

2、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3月17日9:00~23日17:00。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一般應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酌情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部分不足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或無人應聘的崗位,由區衛生局根據招聘單位意見報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繼續接受報名或適當放寬招聘條件后繼續接受報名。有關情況將于2013年3月25日公布。

3、再次報名。時間:2013年3月25日9:00~27日17:00。報名系統重新開放,之前無人應聘、不足最低開考比例或放寬招聘條件的崗位,尚未報名的人員及之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期間同步完成,未通過此輪資格初審者不予其他報名機會。

再次報名和資格初審結束后,區衛生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確定擬按實際合格報名人數組織考試的崗位,報區人力社保局核準,并在網上公布最終確定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情況。確需取消招聘計劃的,招聘單位征求報名人員意見后,直接為其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應聘資格的取得。確定組織考試的崗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于2013年4月3日8:30-10日17:00期間登錄省衛生廳網站,確認參加筆試,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取得應聘資格,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逾期未進行確認者,如招聘組織單位不便落實考位,視為不具備應聘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二)筆試

筆試由全省統一命題,在同一時間舉行。

時間:2013年4月14日上午 9∶00-11∶00 。

地點:另行通知,以準考證為準。

內容:包括醫學綜合基礎知識和自選模塊內容。其中醫學基礎知識為共答題,涵蓋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學科各專業有關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自選模塊由考生自行選擇題目作答,涵蓋醫、藥、護、技、全科、檢驗等專門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筆試不指定參考復習用書。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后,以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為基準,分別按照淘汰30%的人數比例,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此基礎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超過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姓名或準考證號)。

筆試合格線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2013年4月24日前在網上公布。筆試成績、名次由應聘人員自行在省衛生廳網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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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的人員應參加資格復審,時間一般安排在面試前一天,具體由區衛生局另行確定并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本人網上報名信息表(貼照片)及身份證、戶口簿(卡、頁)和學歷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網上通知。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面試測評要素、權重按單位、崗位分別確定,主要考查從業基本素質、溝通協調能力、基層工作環境適應能力和業務處理能力。

面試滿分為10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不足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得入圍下一環節。

(五)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筆試、面試結束后,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六)體檢、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七)公示、聘用與待遇

1、公示。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2、聘用。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未接受過住院醫師規范培訓的,應按有關規定參加培訓。培訓結束仍不能取得執業資格的,取消聘用。

3、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員享受浙衛發〔2013〕9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其他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浙江龍灣區2013年衛生醫療機構招考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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