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江山市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報名公開招聘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1、報名時間:2010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2、報名地點:江山市第二中學(浙江省江山市城中路66號)學生閱覽室。
根據我市事業單位招聘的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計劃和職位2010年全市鄉鎮(街道)、市屬部門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99名,企業單位(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表。二、招聘的對象和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2、學歷和所學專業須符合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3、戶籍要求: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限江山生源;歷屆生和其他社會人員要求具有江山市常住戶口(以2010年7月1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0年9月30日前畢業的應屆生)面向全國可不受生源區域和戶籍的限制;4、年齡除招聘職位有要求外,其余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14日。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取得畢業證書的按其他社會人員報考;現為本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工作經歷或專業工作經歷”是指:2010年7月14日前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曾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的工作或專業經歷年限。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三、招聘的程序和辦法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一)報名公開招聘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1、報名時間:2010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2、報名地點:江山市第二中學(浙江省江山市城中路66號)學生閱覽室。3、報名時需帶材料:戶口簿(戶口未落回原籍的201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憑遷往學校前的戶口簿及戶口遷移證)、學歷學位證書(未頒發畢業證書的201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由相關單位提供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張。 4、對于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緊缺專業(職位),將在報名結束后發布信息,并組織再次報名工作;經兩次報名,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特殊崗位,經研究同意后,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數,從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五)體檢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面試成績)÷2。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未達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體檢程序和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附:http://www.sdsgwy.com
江山市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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