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要求及條件.doc
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測試內容為崗位的專業業務。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再進入下一個程序。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可在寧波文化網(www.nb7000.net)查看。
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17-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詳見附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聯系電話為:0574-87189124;
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崗位
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名,其中編外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對象范圍和學歷、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二)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17-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詳見附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聯系電話為:0574-87189124;
3、報名辦法:先從網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表),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由本人自行報名,每一個報名者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4、用人單位將于2010年5月24-26日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將于2010年5月27日公布在寧波文化網(www.nb7000.net)。
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考崗位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3:1,未達到比例的,則視情取消該招聘計劃。其中文物科技保護、文物古建工程管理、舞臺音響師、舞美設計、展示陳列工程監理屬于緊缺崗位,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考崗位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按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體安排見附表)
1、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測試內容為崗位的專業業務。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再進入下一個程序。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可在寧波文化網(www.nb7000.net)查看。
2、面試:依據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布的報考職位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程序人員數量與招考崗位數比例小于公布的比例,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的總和,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比例詳見附件。考生可登陸寧波文化網(www.nb7000.net)查看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三)體檢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
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不合格、資格復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在合格人員中,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與聘用
在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報市人事局核準,將名單在“寧波人事編制網”及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應屆生簽訂就業協議。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條件相關說明
1、戶籍以報名起始之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非應屆畢業生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須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其中研究生還需取得學位證書。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時間統一計算到2010年8月31日。
(二)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錄用資格。應聘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公示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并經核實的,不予錄用。
(三)被錄用人員錄用后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監督電話:0574-87189122。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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