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一般為:
1.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和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
2.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以2010年3月1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及持有浙江省各地頒發的《引進人才居住證
3.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部分崗位對招聘對象放寬生源、戶籍限制或者另有要求的,以《計劃表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二)招聘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對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認定,按如下規定執行: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3月14日前出生),同時符合《計劃表
2.部分招聘崗位僅限應屆畢業生報名應聘,即應聘人員須為201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作限定的,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3.有關學歷、學位要求,《計劃表
4.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應聘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名稱一般應與之相同或相符。學歷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相近、相關專業的,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實際情況,并按對同類情況報考人員一視同仁的原則,從寬審核。
5.部分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單位正式從事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經歷。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及工作單位實際發放工資記錄為準。工作時間計算到2010年3月15日為止。
6.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7.留學人員須于招聘單位正式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憑現已取得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可以報名應聘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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