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教育局關于2010年招聘諸暨籍師范類畢業生的實施意見
根據《中組部、人事部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健全完善競爭上崗、按需擇優聘任、能進能出的教師選用機制,不斷提高師源質量,優化隊伍結構,提升師資素質,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考對象
1、2010年諸暨籍全日制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及本科為師范類畢業直接就讀研究生的碩士學歷以上的應屆畢業生。
2、2009年未被錄用的當年諸暨籍師范類畢業生和本科為師范類畢業直接就讀研究生的碩士學歷以上畢業生。
2011年開始,除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專業外,師范類畢業生招聘要求大學本科學歷以上,不再招聘專科學歷畢業生。
三、招考條件
1、擁護中國******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3、具有師范類專科畢業以上學歷,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因時間原因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允許其先申請應聘,但須在見習期間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四、招考崗位專業及數量
幼兒園:學前教育(25名)。
小 學:小學教育(12名)。
簽約生:初等教育語文(23名)、初等教育數學(18名)、初等教育英語(9名)。
小學和中學共用崗位:語文(40名)、數學(35名)、英語(43名)、政治(10名)、物理(8名)、化學(6名)、生物(4名)、科學(6名)、信息技術(9名)、歷史(2名)、地理(2名)、體育(18名)、音樂(6名)、美術(5名)、教育學(心理學)(5名)、財會(3名)、機械(數控)(2名)。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2名)
五、報名辦法
1、畢業生報名時須同時攜帶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②學生證;③學校證明(須寫明籍貫、專業、學歷、是否師范類等內容,見附件樣張);④入學前戶口簿或入學前戶口遷移證的復印件;⑤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⑥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張。
2、報名時須如實填寫《諸暨市教育局2010年師范類畢業生招考登記表
3、畢業生所學專業和招考崗位一致(個別專業與文件所述崗位不符時,可按相近專業報考)。
4、報名時間:2010年2月3日至2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雙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報名。
5、報名地點:教育局會議室(濱江南路11號,建設大廈10樓右轉)。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0年4月15日至16日,憑本人身份證到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組織考試
所有報名人員必須參加教育局組織的教師招聘統一考試。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廳浙教辦人[2010]10號文件印發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教師招聘筆試服務方案
1、考試時間:2010年4月17日(一天)
2、考試地點:諸暨市浣江初中(暨陽路219號)
3、考試科目:
(1)教育基礎知識(教育理論及應用)。根據中學(中小學共用崗位)、小學(初等教育<簽約生> 、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不同要求,分別命制試題。
(2)學科專業知識(學科知識與教學)。
學前教育、初等教育(簽約生)、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社會)、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科學、信息技術、體育等學科考生須參加《教育基礎知識
音樂、美術、小學教育、教育學(心理學)、財會、機械(數控)、特殊教育等學科考生只參加《教育基礎知識
4、考試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
(2)學科專業知識。包括所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等。
5、有關說明:
(1)每科考試時間為2個半小時。
(2)參加一門科目考試的考生總成績按卷面分數計算。參加兩門科目考試的考生總成績按《學科專業知識
(3)根據省教師招聘考試有關規定收取報考費,具體標準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同。
七、招聘程序
1、發布招聘信息;2、應聘人員報名申請;3、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4、組織考試;5、公布考試成績;6、組織體檢;7、審查考核;8、公布錄用人員名單。
八、錄取辦法
1、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招考學科的具體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上線人員。當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數時,差額1人錄取。
2、對符合報考條件的省級優秀畢業生,確定上線人員時在總成績中加3分;對獲得碩士學歷的研究生在總成績中加5分;對本科畢業時獲得省級優秀畢業生的碩士研究生在總成績中加8分。碩士研究生和省級優秀畢業生必須在2010年7月5日前向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供有關學位證書、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公布的文件復印件。
3、組織對上線人員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確定初定錄用名單。
4、根據初定錄用人員檔案等提供的具體情況,結合學校需求確定正式錄用人員。正式錄用人員必須在2010年8月1日前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5、就業單位的確定,根據教育局公布的具體崗位,按錄用人員招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填報志愿的形式逐個選擇就業單位。具體事項另行發文通知。
6、凡在大學期間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至畢業時處分期限未滿或尚未撤銷的及未能正常畢業的,當年度不予錄用。報名、考試、提供證書材料等環節上弄虛作假的不予錄用。
7、當已錄用人員出現自動放棄時,不另行補員。
8、對經考試未被錄用的和未報名參加考試的諸暨籍應屆本科學歷以上畢業生,允許在下一年度師范類畢業生招考時再次報名參加競聘。2009年未被錄用,且在2010年的招考中再次未被錄用者,不再參加2011年的競聘。
九、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及時公布信息。為保證招考工作有序進行,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人事科、辦公室、監察室等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招考工作領導小組。2010年1月下旬在相關媒體發布具體招考信息,公布相關招考政策,接受考生咨詢。招考工作的考生成績、體檢、上線、錄用名單及有關通知信息將在諸暨教育網發布。有關人員請登陸“諸暨教育網”(www.zjjy.com)右側“公告欄”及時查閱。
2、 強化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實行公開招考擇優錄用的招聘辦法,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觀要求,也是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社會群眾十分關注。為保證招考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招考方案經市編制機構和人事部門研究同意,整個招考工作在市人事部門的指導、參與下進行,并將邀請市紀委、監察局同志 全程參與監督。有關組織實施部門要精心組織,規范操作,保證招考工作合法有序、嚴密進行。為接受社會群眾監督,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87011594 87029512。
以上未盡事宜由諸暨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學校證明樣張):
2010年師范類畢業生招考學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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