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測評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與筆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體能測評,具體名單見附件。
發放體能測評通知書
領取通知書時間:2014年11月7日上午8:00-下午5:00;
領取通知書地點: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504室)。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2014年11月8日上午8:00。考生憑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體能測評通知書到考點報到,然后抽簽分組、待測試。體能測評時間:11月8日上午8:30開始。
報到地點:灣沚一小體育場。
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考生須憑規定證件進入考點、考場,未按規定提供證件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場。
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點、考場。如攜帶需交考務組集中保管。
考生在進行測試前,應充分做好準備活動,防止測試中出現肌肉拉傷等現象。因心臟病等身體疾病原因不能參加測試的,應主動提前告知工作人員,否則后果自負。
考生參試項目未結束前原則上不得離開考點、考場。因特殊情況確需臨時離開考點、考場的,須經該項目組負責人批準并報考務組備案。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操作規程,聽從考場工作人員安排,確保測試安全,否則后果自負。
考生須嚴格遵守各項制度和紀律,按規定和要求報到并參加測試。未按時報到或進入考點遲到15分鐘或參加測試檢錄遲到5分鐘的,視為自動放棄。有弄虛作假現象的,取消參試資格或測試成績。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