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9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資格復審地點
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東至縣堯城路27號,資格復審期間聯系電話:0566-7026916)
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自行下載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幼兒教師資格證(報考1503008考生)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二)若本人不能到現場資格復審,除提供以上證件、材料以外,還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證明書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www.sdsgwy.com。
(三)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或不按時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定標準繳費80元/人,繳納專業測試費后,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期間聯系電話:0566-7026916(縣教育局)
0566- 7020737(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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