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內容與標準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
考察要求
本次考察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考察報告有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考察報告所附的證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相關證明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時間安排
考察工作須于8月28日前完成,并將考察材料和考察對象需提供的材料(附后)于8月29日前報送縣人社局四樓404辦公室(聯系電話:0563-8158075)www.sdsgwy.com。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招聘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認真制定細致的實施方案,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發生,確保考察、資格復審工作圓滿完成。
考察對象需提供的材料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等證件原件審核后交復印件。
2、個人檔案(由用人單位調閱,考察對象須將檔案盡快轉寄到績溪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4、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現實表現鑒定。
5、戶籍所在地縣級人口計生行政管理部門出具本人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6、有工作單位(含曾經工作過的單位)的須出具在工作單位現實表現鑒定。
7、填寫《2014年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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