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人數
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20名。其中,司法警察輔助崗位10名(男性),書記員輔助崗位10名。
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與工作能力;
(2)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審判輔助人員崗位要求
(1)報考書記員輔助崗位條件
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23日-1996年6月23日期間出生,下同);大專以上學歷。
具有審判輔助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
(2)報考司法警察輔助崗位條件
報考司法警察輔助崗位的,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身高不低于170cm;高中以上學歷;取得C1及以上駕駛證。
具有審判輔助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
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一)招聘辦法及程序
實行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專業技能(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1、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定遠縣人民法院政治處(縣法院辦公樓三樓307室)
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50—5:0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就業推薦表及相關材料(注:正式聘用前仍未提供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學歷證書或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取消聘用資格)。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見附件),繳納考試報名費筆試每人45元(皖價費字【2009】118號)。所填信息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真實無誤,并提供有效的通訊方式。凡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準考證于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50—5:00)到原報名地點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辦法及體檢
1、筆試(100分)
筆試試卷卷面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時間:2014年7月8日上午8:30—10:30,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省情和寫作等知識,不指定教材。(考試地點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2、專業技能測試(100分)
經過筆試后參加筆試考試的報考人員進入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書記員專業技能分為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測試和文本編輯測試,分值為100分,其中: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分值為80分,文本編輯分值為20分。
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專業技能測試分為體能測試和駕駛技能考核。體能測試依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其中,10米×4往返跑【30周歲(含)以內≤13秒1;31周歲(含)以上≤13秒4】(30分),縱跳摸高≥265厘米(30分),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不超過3次;1000米跑【30周歲以內≤4分25秒;31周歲(含)以上≤4分35秒】(30分),測評次數為1次。體能測試90分為合格分,任何一項低于30分,體能測試為不合格。駕駛技能考核(10分),以考生的駕齡計算,駕齡每滿1年積1分,10年及以上積10分。
專業技能測試后,將筆試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進入體檢、考察人選。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依次按有審判輔助工作經驗、專業技能成績高的優先。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十日內在定遠縣人社局、定遠縣人民法院網站公告入圍人員名單。
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當地公安輔警核定;按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報名咨詢電話:縣法院:0550—4293015
0550—429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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