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職位
縣財政局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
資格條件
1、全縣鄉鎮財政所(分局)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科級干部)。
2、應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作風正派、勤政廉政;近二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有關規定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2)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5日 9:00至30日16:00。
2、報名地點:縣財政局辦公樓418辦公室(www.sdsgwy.com )
3、報名須知:報名人員須填寫《金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縣專項清理公開選調工作指導監督小組監督下進行。報考人在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中作弊、在面試及民主測評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在本系統內通報。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核發《準考證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分40%,面試成績占總分40%,民主測評成績占總分20%。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卷面分數分別為100分。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預算法
報考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報名人數不足,經研究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數。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4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但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因故出現人員空缺的,從筆試成績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1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民主測評
參加面試人選均為民主測評對象。民主測評卷面分數為100分,測評時間、地點另行確定。
決定選調
(一)總分匯總
縣財政局會同縣選調工作指導監督小組一起進行筆試、面試、民主測評成績合成總分,合成成績在縣財政局內網上公告,并報縣專項清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二)確定入圍人選
局黨組依據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入圍人選。如果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合成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入圍人選。
因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缺額的,按合成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1次。
入圍人選報縣專項清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核,經縣專項清理工作領導組同意后,確定正式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辦理調動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人員調動、調編手續。
聯系電話:7359013(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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