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本次招聘教師6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師21名,高級職業中學教師3名,幼兒園教師36名。招聘條件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及其以上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條件;(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報考人員年齡限制詳見附表,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年齡條件中“28周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涉及年齡的計算以此類推。(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三)現役軍人;(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規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招聘方式、程序(一)報名及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2013年8月26日—8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一樓階梯教室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填寫《樅陽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4)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人員的,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手續。4、報名注意事項(1)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學科要求相一致。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即取消相應資格。(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學科,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3)報考普通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教師崗位人員根據所學的專業,按學科進行報名。不填寫具體報考學校,聘用前根據學校崗位招聘條件及計劃數,由擬聘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選聘用單位。(4)考試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筆試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報名者繳納筆試考試費90元。5、資格審查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人社、監察部門現場監督。負責資格審查人員按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6、開考比例確定及改報:應聘同一學科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各學科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學科的招聘數,核減或取消的招聘數調劑到其他符合開考比例的招考學科。對幼兒教育、音樂、體育學科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方可降低比例開考。各報考者及時登陸樅陽縣教育局、樅陽縣人社局網站查詢自己所報學科是否已經取消。取消的招考學科的原報考者,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原報考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學科。所報學科招考人數按規定比例核減的,報考者不得改報其他學科。7、筆試準考證領取:9月13日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1、筆試時間:2013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3、筆試內容及分值:(1)普通高中教師、高級職業中學教師崗位:每科目試題總分100分。其中:綜合知識40分(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知識);專業知識60分〔師范類本科專業(學科)基礎知識(含教材教法)〕。(2)幼兒園教師崗位:試題總分100分。教育法規,教師道德修養,幼兒衛生學、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育專業所學的音樂、美術、舞蹈等方面理論知識。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三)面試1、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幼兒教育專業按招聘計劃的1: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按規定比例入圍的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則均作為并列者進入面試;入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面試。2、面試的內容、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3、面試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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