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院校必須在其主考專業畢業證書上附署。
我省目前漢語言文學專業(獨立本科段)由云南師范大學和云南民族大學兩校主考,從2015年辦理畢業證開始,該專業畢業的考生在哪所主考學校參加實踐性環節考核(含畢業論文及答辯),就由哪所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附署。2014年下半年自考辦證仍按以往辦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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