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馬鞍山市2013年考試錄用280名公務員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按人社部發〔2011〕115號文件精神執行。其中25周歲以下指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是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在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省人社廳發〔2010〕59號文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報名
(一)報名時間
本次招錄,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3年3月 15日9:00至3月20日24:00。
附件:馬鞍山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二)報名辦法
本次招錄的報名,均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上進行。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簽署“考錄誠信承諾書”,填寫《安徽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招錄職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其中報考工商、地稅、質監系統職位分別由市工商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負責解釋。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于報名后至3月22日16:00前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審查的,在3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考試費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銀行的牡丹靈通卡、e時代卡、信用卡、貸記卡、理財金賬戶,或建設銀行的儲蓄卡、生肖卡、信用卡、雙幣種貸記卡)。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3月25日16:00前按要求繳納筆試費用,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行放棄。完成報名確認后,于4月9日至4月11日從該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先完成網上確認和繳費,4月12日至4月15日期間,到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四)其他事宜
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4:1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招錄計劃數。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3:1。取消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于3月27日9:00—16:00改報其他職位。
筆試
(一)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范圍以《安徽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考試大綱
筆試時間:
4月13日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14:00—16:30 《申論
4月14日 9:00—11:00 《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馬鞍山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
考《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劃定《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資格復審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對體能測評或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按照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考場座次表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2013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30日。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人選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職位計劃數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體能測評人選。
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在同職位人員(人民警察職位為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職位招錄計劃數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招錄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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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職位招錄計劃數,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察工作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公示和審批錄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按照職位招錄計劃數,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確定擬錄用人選。
擬錄用人選名單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在馬鞍山先鋒網(www.masxf.gov.cn)、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 massi.gov.cn)、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www.sdsgwy.com,www.masrsks.cn)、安徽中公教育網(http://www.ahoffcn.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對招錄職位的擬錄用人員錄用審批后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招錄工作過程中,將按照程序和規定陸續在馬鞍山先鋒網(www.masxf.gov.cn)、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 massi.gov.cn)、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www.sdsgwy.com,www.masrsks.cn)、安徽中公教育網(http://www.ahoffcn.com),公布我市負責實施招錄計劃、職位簡章和入圍考生的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擬錄用人選名單等各個環節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查詢。
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
1.政策咨詢:0555-8355930、0555-2366836(注:3月15日至3月22日期間,政策咨詢電話調整為0555-2346694)。
報考省垂直管理單位職位咨詢電話為:0555-2239910(工商)、0555-7180079(地稅)、0555-5235018(質監)。
2.考務咨詢:0555-2324449。
安徽馬鞍山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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