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2年考試招考5159名公務員
考錄計劃和職位
全省共計劃考錄公務員5159名。其中省直機關628名,市以下機關4531名(含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計劃28名)。省直招錄機關的職位簡章和各市的招錄計劃等信息,于3月1日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ah.hrss.gov.cn)、安徽先鋒網(www.ahxf.gov.cn)、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等媒體上發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陸續在當地有關媒體上發布本市的招錄公告和職位簡章。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0日至1994年3月1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的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人社部發〔2011〕115號文件精神執行。其中25周歲以下指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30周歲以下指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
7、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錄職位用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是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在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2010〕59號文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招錄的報名,除涉密機關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采取相應的報名辦法外,均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2年3月 10 日9:00至3月15日16:00。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考錄誠信承諾書”,填寫《安徽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招錄職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省直各招錄機關和各市及省直管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于報名后至3月1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審查的,在3月1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考試費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銀行的牡丹靈通卡、e時代卡、信用卡、貸記卡、理財金賬戶,或建設銀行的儲蓄卡、生肖卡、信用卡、雙幣種貸記卡)。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3月20日16:00前按現行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行放棄。完成報名確認后,于4月4日至4月6日從該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這部分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繳費。4月7日至4月9日期間,到參加考試的所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參加省直考點考試的,到省人事考試院辦理)。辦理減免手續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四)其他事宜
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方可開考。但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職位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法院、檢察院要求法律專業本科以上資格條件的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3:1;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職位,也可按3:1比例開考(省直招錄機關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及省直管縣必須于 3月21日10:00前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告)。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招錄計劃數,取消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于3月22日9:00—16:00改報其他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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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一)筆試科目和內容
報考計算機、法律、財會、公安、外語、稅收等專業性較強職位的人員,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內容以《安徽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2年4月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地點:各市考點設在設區的市政府所在地,省直考點(含廣德、宿松縣)設在合肥市。
(三)筆試成績
筆試后,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根據我省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須于4月10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父母少數民族一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民委關于其民族情況和公安部門關于其與父母血親關系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分別到省直有關招錄機關或有關市及省直管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審核手續。省直招錄機關審核后,及時將審核結果報送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個別招錄機關的特殊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統一筆試后進行加試,加試的時間、方式、內容以及成績計算等事宜另行確定并事先向報考人員公布。
1、政策咨詢:0551-2663221、0551-2609436;
2、考務和技術咨詢:3457903、286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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