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身體健康。年齡、學歷及其他條件詳見《宿州市埇橋區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設置表
招聘步驟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2011年12月11日(星期日)。
2、報名地點:教師職位(職位代碼1036-1049)在宿州市埇橋區教體局(宿州市澮水路上海灘大酒店院內)后二樓會議室報名,其他職位(職位代碼1001-1035)在宿州市埇橋區委院內(宿州市汴河中路)原埇橋區人事局三樓會議室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
⑴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照片上須加蓋戶籍專用章)〕、學歷證書及招聘職位條件規定的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張現場資格確認,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宿州市埇橋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⑵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
⑶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的收費標準,筆試每人每科收費45元,面試、體檢按有關規定收費。
4、資格審查: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5、開考比例:各職位的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的招聘數。減少招聘計劃數職位的應聘人員不得改報其他職位,取消招聘職位的應聘人員,可改報其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考試費用。
(二)統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11年12月25日(星期日),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宿州市埇橋區教體局下屬學校教師職位(職位代碼1036-1049)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
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0日內通過“宿州市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宿州市埇橋區人事編制信息網)”公布。
3、加分受理:根據組通字〔2010〕54號和皖人發〔2008〕44號規定,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員,按政策規定審核后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增加2分。
在宿州市埇橋區就業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按《宿州市埇橋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意見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于2011年12月13日前將有關材料送宿州市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州市澮水路102號415房間)申請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大學生“村官”或“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證和畢業證;②省級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蓋章(鋼印)的《XX省大學生村官證書
在宿州市埇橋區就業見習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證、畢業證;②與見習單位簽訂的《埇橋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對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公布時予以加分。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分別排出名次。招聘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招聘人數在10人以下的職位,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招聘職位條件規定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錄像、監控信息等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有關材料的,取消其復審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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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參加面試人員。“宿州市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宿州市埇橋區人事編制信息網)”將及時公布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
2、面試辦法:滿分成績為100分。根據不同職位的專業特點,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專業測試等方式進行,各職位面試方案經批準后,將及時在“宿州市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宿州市埇橋區人事編制信息網)”公布。
若某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等于或少于本職位招聘數,不能形成競爭的,該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所有面試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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