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靈璧縣2011年招聘教師
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應聘小學教師職位的為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應聘幼兒教師職位的為國民教育系列幼兒(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幼兒師范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條件標準及辦法
3、具有《教師法
4、年齡:應聘小學教師職位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應聘幼兒園教師職位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不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經有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28日—30日
2011年10月8日—9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靈璧縣教育局
3、報名要求:所有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本人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照兩張。要在教育局工作人員指導下,按規定程序進行電子攝像報名,并由本人填寫《靈璧縣2011年招聘教師報考表
4、報名費用:按有關文件規定,每科收取45元,分《專業知識
招聘計劃
擬招聘總數為155人。
小學教師:計劃招聘125人。
幼兒教師:計劃招聘30人。
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應大于3:1,若報名人數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則相應調減招考計劃數。
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筆試
1、2011年10月15日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2、筆試時間:2011年10月16日上午8:3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內容及分數設置
(1)報考小學教師職位。設專業基礎知識90分,內容以現行中學教材命題,高中教材占60%,初中教材占40%,考語文、數學兩科,各占45分;教學設計為語文學科,40分;公共知識為教育學、心理學、《義務教育法
(2)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筆試內容以現行幼兒師范專業課知識為主,設專業基礎知識90分,教學設計40分,教育學、心理學、《教師法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過程中對考生進行錄像備查。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考生可通過靈璧教育網或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考試成績。
(二)考核
筆試結束后,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按同類崗位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1:1確 定考核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基礎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專業基礎知識成績再相同的,按教學設計成績高低順序排序。進入資格考核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材料送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本人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單位表現證明(無工作單位由居委會或村委會 出具表現證明),當地派出所和綜治辦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聯系、監督電話:縣教育局:0557-6022981
縣人社局:0557-6021161
縣監察局:0557-6028110
附件:靈璧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靈璧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表
靈璧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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