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37名工作人員
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37名。其中:縣林業局鄉鎮林業中心站4名;縣國土局基層分局(所)6名;縣民政局地名辦1名;縣水利局農水所1名、設計室1名;縣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3名;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12名;縣安監局5名;縣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4名。具體崗位詳見《2011年度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5、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7月1日(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樅陽縣就業局一樓大廳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供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張。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另須提供下列證件: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原件或學校有效證明及經學校主管部門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報考人員應填寫《2011年樅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4、各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簽署初審意見,并將審查情況填入《2011年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
農 村特困大學生和城鎮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 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出示低保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 (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如戶口簿等)。
5、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小于3:1,相應減少該報考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特殊崗位,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放寬)。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的崗位,及時在網上公布。允許該崗位原報考人員改報其它相應崗位。因核減或取消的招聘數(指標)可以調劑到本單位其他招聘崗位。
6、我縣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報考人員,提供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報名時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報名現場)申請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服務期未滿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7、報考人員于7月6日正常工作時間攜帶身份證和繳費單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8、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1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入圍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均作為并列者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及分值:面試參照原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辦法
4、面試相關要求,若面試實際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招聘計劃時,考生面試分數須達到該面試組當天實際參加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政策咨詢:招考單位電話詳見(2011年度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表)
監督電話:樅陽縣監察局:0556-2811951
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56-2810930
附表1:2011年度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附件2:《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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