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今年“省考”的《行測
2009年安徽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安徽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包含總分和行政能力測試兩個指標。其中總分系按100分折合計算得出——非公安類考生總分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各占50%計算得出;公安類考生(考試科目為3門)總分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公安基礎知識分別占40%、40%、20%計算。
根據公告,此次公務員考試,我省省級機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分50分,行政職業能力45分;市州級機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分45分,行政職業能力40分;縣鄉機關、全省基層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系統、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縣級及以下機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分45分,行政職業能力35分。
省人事廳要求,招錄單位要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
2008年安徽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筆試后,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成績合成前,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見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2007年安徽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考《綜合知識
筆試成績合成前,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見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2006年安徽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考《綜合知識
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見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2005年安徽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綜合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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