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安徽省黟縣2010年9月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招)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于9月5日至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到黟縣人社局人才流動開發股(縣政府大院內)現場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報名時須提供: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2)報考選調崗位的須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考生所在崗位有特殊管理規定的,按特殊管理規定執行)。(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4張;
筆試。(1)報考選調崗位和招聘崗位的筆試科目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時政、法律知識、行政管理、經濟管理、公文寫作、縣情等;(2)報考縣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規統職位的筆試內容為規統知識。(3)筆試試卷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發準考證時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提升縣直機關事業單位整體服務水平。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招)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選調(招)事項公告如下:一、選調(招)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用。二、選調(招)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報考選調崗位的僅限于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且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其中鄉鎮工作人員報考,需在鄉鎮工作五年以上;報考選招崗位(面向社會)的不限地域,符合報考條件的皆可報考。3、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黟縣2010年9月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招)工作人員計劃表。三、選調(招)步驟(一)報名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于9月5日至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到黟縣人社局人才流動開發股(縣政府大院內)現場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報名時須提供: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2)報考選調崗位的須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考生所在崗位有特殊管理規定的,按特殊管理規定執行)。(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4張;(4)填寫《黟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招)人員報名登記表
(1)面試對象的確定原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面試人數與公選計劃數比例小于3:1的,對少數急需和人才緊缺崗位經公選領導組會議研究后可降低比例,但筆試成績需達到同場同科目平均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時間、地點發面試通知書時通知。(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應變、分析判斷、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等能力。(3)面向縣內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崗位,根據用人單位意愿確定是否面試,具體見選調(招)工作人員計劃表。面向社會的選招崗位經筆試后確定面試對象。(4)報考政府辦職位的考生不面試,進行專業測試。3、成績合成:考生總成績按筆試與面試成績(專業測試)5:5合成總成績。選調崗位不進行面試的考生,以筆試成績為總成績。(三)組織考核、體檢和錄用:考核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監察局、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以選調(招)崗位的1:1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核對象。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生經考核、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遞補,遞補時出現總分并列時,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考核、體檢;計生委規統崗位遞補出現并列時,一并進入考核。若在規定范圍內沒有合適人選或達不到相應標準者,則取消該選調(招)崗位。對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報考選調崗位人員不參加體檢),由縣公選領導組研究確定擬選調(招)人選,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對公示通過的擬選調(招)人選,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聘用及相關手續。選調崗位試用期六個月,試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招聘崗位聘用人員實行編內聘用,并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規定試用期;未取得從業資格的應歷屆高校畢業生需從試用期開始后2年內取得從業資格,若2年內未能取得從業資格,取消錄用資格,予以解聘。縣污水處理廠的聘用人員按國有企業用工相關規定執行,簽訂勞動合同。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調(招)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縣公開選調(招)工作領導組,領導組由縣分管領導及組織、人社、紀檢監察部門領導組成,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黟縣人社局。四、工作監督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縣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在公開選調(招)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監督電話:5526751、5522051咨詢電話:5522599本通知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選調(招)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中共黟縣縣委組織部黟縣人社局2010年8月24日
2010年9月選調職位表.xls
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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