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2.考生報考所用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雙學位考生另需提供雙學位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考生提供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社會在職人員應提交原任職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或檔案托管單位出具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中應注明自畢業之日起至今工作經歷情況)。以上材料請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復印件按順序裝訂好。考生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資格復審方式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資格復審方式。請考生于2014年9月16日上午09:00-12:00,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地點為: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36號左海大廈。未及時到場參加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普通話口語測試和面試資格www.sdsgwy.com。普通話口語測試及面試人員遞補時間為:2014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9月18日18:00,請考生保持通訊方式暢通,以便及時確定遞補考生(如無法聯系上考生,則視為考生放棄遞補資格)。招聘單位將在資格復核后通過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公布資格復核結果。
普通話口語測試及面試
時間安排
普通話口語測試時間為:2014年9月25日。上午07:45考生進場,考生入闈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07:45,截至當天上午08:0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為放棄普通話口語測試資格。面試時間為:2014年9月26日。上午09:00開始,考生入闈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普通話口語測試組織方式及地點
普通話口語測試委托專業機構負責組織實施,主要測評應試者口頭應用普通話的規范程度。普通話口語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普通話口語測試地點位于福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普通話口語測試。
面試組織方式及地點
面試工作由福建省國家稅務局負責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地點為: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36號左海大廈。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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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請入圍考生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撥打0591-87098282、87098871與我局取得聯系,確認是否參加資格復審、普通話口語測試及面試,逾期未與我局取得聯系的,視為放棄資格。
9月28日下午16: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36號左海大廈七樓會議室公布考生普通話口語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排名、布置體檢有關事項,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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