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4.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應聘者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或提供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和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2014年3月17日報名前取得相應證書),并具有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5.以下幾類情況不得報名:(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現役軍人;(3)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5)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2014年3月17日前);(6)本市公辦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7)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6.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招聘崗位本次招聘崗位分為幼兒教師、特教教師、體育教師、音樂教師和舞蹈教師等崗位。具體招聘人數及招聘條件詳見《2014年廈門市心欣幼兒園補充編內幼兒教師及特教教師等招聘崗位信息一覽表
(2)筆試時間:2014年4月13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2.加分規定(1)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2)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可同時享受加分,加分后總分不設上限。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加分名單經現場資格審核后在面試前公示。3.面試面試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試人員比例為1:1的,合格成績為70分及以上。面試不合格不予錄用。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廈門教育網(www.xmedu.gov.cn)、廈門市殘聯網(http://xm.fjdpf.org.cn)公布。面試由廈門市教育局和廈門市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組織實施。幼兒教師、特教教師、音樂教師、體育教師、舞蹈教師面試均要參加課堂教學(片段教學等)測試,幼兒教師、音樂教師、體育教師、舞蹈教師面試還需加試專業綜合技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1.課堂教學(片段教學等)測試所有面試人員都要參加課堂教學測試。2.幼兒教師、音樂教師、體育教師、舞蹈教師等崗位應聘者需加試專業綜合技能,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專業綜合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不再進入下一輪測試。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和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報考收費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正式核定我省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
福建省廈門市心欣幼兒園2014年補充編內幼兒教師和特教教師考試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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