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人數
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員50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公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及退役士兵。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工作。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2月20日起至3月10日止(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縣水利大樓一樓)。
3、報名應帶材料: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退伍證、公安院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張,報名費80元/人。
(二)資格審查
縣公務員局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通知本人參加面試。(憑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70分。
面試時間:3月15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體檢
1、根據招聘崗位數,按1:1比例,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2、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標準執行。
3、考核內容:綜治、計生等情況。
4、若經體檢、考核出現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選。
(五)確定擬聘用人選與聘前公示
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提出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人選在縣政府網站、縣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布,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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